从5月1日开始,上海临港新区就可以行使上海居住证积分办理审批权了。疫情期间,临港新区如何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呢?
政策原文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市政府决定,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集中行使一批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事项,第一批共517项。其中,市级事项291项,区级事项226项。现将517项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事项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布。

疫情期间临港新区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
从5月9日零时起,上海市决定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级别虽然降低,但是思想上不能松懈,还是要减少聚集,临港新区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业务,也可以在网上进行办理。
各用人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集中行使一批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决定》(沪府规〔2020〕2号)精神,2020年5月1日起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承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核定事权。
疫情防控期间,采取“不见面”受理模式,注册在临港新片区的单位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相关业务,无需至受理窗口递交纸质材料,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相关业务办理的要求将所需相应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lgrcfw@lgxc.gov.cn。
注意事项:
1、单位开户、信息变更、积分申请(新办)、添加同住人,请至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办理系统(http://jzzjf.rsj.sh.gov.cn/jzzjf/)进行填报并完成申报后,再发送所需相应材料扫描件至邮箱。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续办原则上实行网审,请至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办理系统(http://jzzjf.rsj.sh.gov.cn/jzzjf/)进行填报并完成申报,无需发送相关材料。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需单位盖章并本人亲笔签名后扫描件发送邮箱。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电子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发送邮箱。
拓展阅读:学历学位证书获取方式
5、无特殊情况不调档,申请单位需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人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扫描件发送邮箱。
6、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仅需上传关键页(劳动合同期限页、甲乙双方信息页、甲乙双方签字页)。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68289698
服务地址:上海市楠木路100号临港新片区人才服务中心
邮箱地址:lgrcfw@lgx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