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为了保障用人单位和人才的的权益,上海也是推出了很多的特殊便利化举措。

疫情期间办理落户常见问题:
问:一网通办业务(留学人员落户、人才引进落户、居转户落户、夫妻分居解困)预审退回后,需要补充材料,是否需要至现场提交?
答:不需至受理点提交,只需在申报系统中将增加的材料上传至系统。
疫情期间上海落户便利化举措
关于逾期缴保
目前在本市已参保缴费人员,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向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涉及单位参保职工逾期缴费的,在申办人才引进各相关业务时,视同其参保缴费。
关于变更工作单位
目前在本市已参保缴费人员,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未及时办理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变更,或新用人单位未及时接续缴费的,在申办人才引进各相关业务时,以新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及相关承诺书等材料为准,视同其参保缴费。
关于新招聘人员
用人单位新招聘的人员,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未及时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申办人才引进各相关业务时,以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及相关承诺书等材料为准,视同其参保缴费。
关于业务申办
目前,本市人才引进落户事项已实现 “一网通办”。已经网上预审通过的,可错峰到相应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也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递交(涉及个税、出入境记录、劳动合同等时效性材料,请及时更新)。已经审批通过、但暂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的,可不受迁户时效限制。
关于业务咨询
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可登录市政府一网通办(http://zwdt.sh.gov.cn/)、市人社局自助经办系统(http://zzjb.rsj.sh.gov.cn/zzjbdl)、上海人社APP、上海人才网(http://www.shrc.com.cn)、上海留学人才网(http://www.sotsw.cn)进行网上查询、网上预约等线上服务,或关注“上海人才”、“上海留学人才网”等微信服务号,或拨打上海人社咨询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此外,疫情期间还可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拨打临时热线电话32511517或通过公共服务邮箱zczx@shrc.com.cn进行业务咨询。
户口事项申办友情提示
1、“网上办”,最多跑一次。防疫期间,涉及户口办理事项,如非急需,可以暂缓办理;确属急需办理的,建议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按照提示先行上传材料(图片上传要清晰),公安机关预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至派出所窗口“一次性办理”。
2、合理安排办理迁沪落户手续,不必急于在上海和原户籍两地奔波。已取得上海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但由于防疫隔离原因过有效期的,可以在疫情结束后随时到公安机关换开《准予迁入证明》;已取得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由于防疫隔离原因过有效期的,本市公安机关将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