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近,中央发布了关于《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这对上海落户会造成怎样的影响呢?今天就来解读一下.
前几天中央发文实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的消息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以后上海落户会怎样发展呢?今天就来介绍一下。

政策原文:
(二)推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基本取消重点人群落户限制。督促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其他超大特大城市和Ⅰ型大城市坚持存量优先原则,取消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落户限制。推动Ⅰ型大城市探索进城常住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应落尽落。鼓励有条件的Ⅰ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取消郊区新区落户限制。(公安部、发展改革委、省级有关部门等负责)
解读:"个别超大城市"指的就是北京和上海,放开放宽落户限制的城市不包括北京和上海,北京和上海的城市常住人口控制红线依然存在。上海2035年的常住人口控制红线是2500万,2019年末统计的常住人口规模是2423.78万人。所以这个政策对目前的落户政策没有实质性影响。
政策原文:
(三)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城市便捷落户。鼓励各城市政府简化户籍迁移手续,加强落户政策宣传,开通线上申请审核系统,大幅提高落户便利性。推动超大特大城市和Ⅰ型大城市改进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公安部、发展改革委、省级有关部门等负责)
解读:文件里提到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超大、特大城市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这里的积分落户政策在上海对应的其实就是居转户政策。现在上海居转户政策是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相信这个政策短期内不会再有变动。
与之前版本的政策文件相比,2020版居转户政策只是简化了申请材料,申请资格条件与之前的政策保持一致。
虽然这次的中央发文对上海的落户政策不会有太大影响,但是文件里面提到的"探索推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这一点就值得深思了。
举个例子,假设一位外地户籍人员先后在南京、无锡、苏州三个城市工作生活,在南京工作2年,在无锡工作2年,在苏州工作3年,工作期间都依法缴纳个税和社保。
如果他在最近工作的城市苏州申请积分落户的话,按照年限累计互认的要求,那么他在南京、无锡的工作年限一样可以累计互认,他可以按7年时间累计计算落户苏州的积分。
当然,这次发布的中央文件只是指导意见,具体施行还要等地方的实施细则出台,什么时候能真正落地,还要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