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居转户之后,在线申报审批通过之后,需要送纸质材料到窗口进行办理,有哪些地方可以办理上海居转户的?
上海居转户办理地点
编号 |
受理网点 |
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
静安区梅园路77号人才大厦 |
12333 |
2 |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金融分中心 |
浦东新区商城路660号乐凯大厦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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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高新技术人才分中心 |
徐汇区宜山路900号A202(北京东路668号科技京城东楼2楼一门式窗囗,仅限按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人才引进的,办公时间:每周一和周四上午9:30至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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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航运分中心 |
虹口区杨树浦路248号瑞丰国际大厦9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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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科创分中心 |
浦东新区张东路1158号3号楼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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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 |
浦东新区张杨路1996号(近苗圃路口) |
58603333 |
7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康桥分中心 |
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路11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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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陆家嘴(金融)分中心 |
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79号金穗大厦18楼E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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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临港(航运)分中心 |
浦东新区环湖西一路99号临港创新创业园主楼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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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金桥分中心 |
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01号现代通信大厦7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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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川沙分中心 |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新川路540号(西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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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张江分中心 |
浦东新区环科路999弄一号楼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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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上海市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 |
长宁区安西路37号一楼大厅 |
62124179 |
14 |
上海市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长宁虹桥海外人才服务中心) |
长宁区金钟路999号A座一楼 |
52068900 |
15 |
上海市徐汇区人才服务中心 |
徐汇区南宁路969号1号楼一楼B厅 |
64756513居转户,24092222-2031人才引进、夫妻分居 |
16 |
上海市普陀区人才服务中心 |
普陀区同普路602号 |
22234548 |
17 |
上海市静安区人才服务中心 |
静安区共和新路912号6楼 |
66057103 |
18 |
上海市虹口区人才服务中心 |
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30号柏树大厦西区一楼 |
65073218 |
19 |
上海市杨浦公共人事服务中心 |
杨浦区淞沪路605号C-D座 |
33193322 |
20 |
上海市黄浦区人才服务中心 |
黄浦区南苏州路343号 |
63080100 |
21 |
上海市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
宝山区友谊路15号北门(县前街) |
56119766 |
22 |
上海市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 |
闵行区水清路388号 |
52967576 |
23 |
上海市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紫竹受理点 |
闵行区东川路555号1号楼人才服务大厅 |
52967576 |
24 |
上海市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 |
嘉戬公路118号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北区就业人才专区 |
69530382 |
25 |
上海市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安亭分中心 |
嘉定区曹安公路5656号 |
59568585 |
26 |
上海市金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
金山区蒙山北路603号 |
57922285 |
27 |
上海市松江区人才服务中心 |
松江区乐都西路867号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1楼 |
67848636 |
28 |
上海市青浦区人才服务中心 |
青浦区北青公路8098号 |
33862073 |
29 |
上海市奉贤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
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号B座二层 |
67137600 |
30 |
上海市崇明区人才服务中心 |
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行政服务中心 |
69696988-8113 |
31 |
上海市崇明区人才服务中心长兴工作站 |
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上海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园区内)19号楼101室 |
66857002 |
申请人所需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表格系统生成,用人单位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申请报告需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
3、户籍所在地和本市居住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计划生育证明。【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二孩及以上的需提供再生育准生证、再生育审批表。】
4、劳动(聘用)合同(派遣用工另需提供派遣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单位《派遣协议》、《岗位协议书》) 【无需上传,现场提交】
5、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包括:
(1)未婚:无需提供材料。
(2)已婚:结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
(3)离异:离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4)再婚:结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5)丧偶:丧偶相关证明【如户口注销信息页】。
6、本市落户证明材料,包括:
(1)自有产权房:申请人或配偶在沪不动产权证地址信息页(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地址信息页)。
(2)直系亲属产权房:直系亲属在沪不动产权证地址信息页(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地址信息页)、直系亲属的同意落户证明【需注明与申请落户人的关系】。
(3)单位集体户:单位集体户口簿地址信息页(或户籍证明)。
(4)如均无上述落户情况的,可按公安相关规定先申请挂靠社区公共户。
链接:5月1日起,无房产落户上海也有个人户口卡了!(附社区公共户办理攻略)
7、提供本市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2019年1月之前的纳税证明免于提供】
8、其他材料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权的单位需提供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等。
(2)企业非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提供用人单位上年度在沪缴纳增值税税单和其他在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无需上传,现场提交】
(3)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除以上证明材料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