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和
落户指导一站式平台

点击查看

沪客网 > 上海落户政策 > 正文

2019上海投靠落户政策整理-超详细讲解(老人投靠篇)

  • admin

  • 2019-07-15

  • 6157 浏览

摘要:关于上海投靠落户中老人投靠政策的详细解释
关于上海投靠落户的问题,今天小编特别整理了上海投靠落户的一些政策和办理所需材料和流程,经过仔细的分析,上海投靠落户要求还是很难的,很多人想通过老人投靠的渠道实现落户,大家看完以后,自己评估一下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关于上海投靠落户中老人投靠政策的详细解释

老人投靠

关于上海投靠落户中老人投靠政策的详细解释

本市支内、知青,或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外迁人员”)及其配偶,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或者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老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回沪落户:

(一)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外迁人员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2.无子女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3.外省市无子女,其在本市的子女因应征入伍、出国(境)、死亡(失踪)或判刑等原因被注销本市户口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二)夫妻一方为本市外迁人员,其外省市配偶婚姻登记满10年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2.无子女的,夫妻一方为本市支内、知青的,且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可以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应在其本人拥有的本市合法住所处落户。其外省市配偶可以随迁,或待本市支内、知青回沪落户后再申请;

3.本市支内、知青已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可以在他们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4.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有本市户口的人员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外省市无子女的,可以在他们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本市外迁人员属单身老人,其未生育、未领养过子女的,可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您正在申请积分落户服务站的专业服务
您的称呼

联系电话

验证码

立即获取

为了确保您的测评结果更准确, 我们申请您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人工审核后通过电话回访告诉您准确的测评结果。*您的信息受 《隐私保护声明》保护

提交成功

您的服务申请已提交,
服务站将在1个工作日内与你沟通服务细节。
一对一规划顾问
更多福利,等你解锁!
上海积分落户指南免费领
上海积分落户指南
免费领
最新最全内部资料免费领
最新最全内部资料
免费领
专业顾问一对一定制规划
专业顾问一对一
定制规划
最新资讯每天分享
最新资讯每天分享
进群不止分数!